“氮氣”是在飲料行業中廣泛應用的加工助劑,根據GB 2760-2014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,氮氣為可在各類食品加工過程中使用,殘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劑。GB 29202-2012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氮氣》規定了氮氣的感(gan)官要求(qiu)、理化要求(qiu)等內(nei)容(rong)。在飲料(liao)中使用氮氣應同時符(fu)合GB 2760-2014和GB 29202-2012的規定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規定,國家對食品添加劑的生產實行許可制度。氮氣生產企業應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劑氮氣生產許可,企業使用制氮機自制氮氣的也應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劑氮氣生(sheng)產許(xu)可證(zheng)后方(fang)能生(sheng)產和使用。
GB29202-2012食品安全標準 食品添加劑 氮氣第1號修改單(dan)技術指標
感官要求 | |||
項目 | 要求 | 檢驗方法 | |
液態氮 | |||
色澤 | 氣態為無色 | 使用(yong)透明無(wu)色軟管連接(jie)氣(qi)瓶減(jian)壓出口,短(duan)時(shi)間啟閉一下閥門,在自(zi)然光下目(mu)測管路中的色澤 | 轉化成氣態形式目測 |
理化指標 | |||
項目 | 指標 | ||
氮(N2)含量,φ/% | ≥ | 99.0 | |
氧(O2),φ/% | ≤ | 1.0 | |
二(er)氧化碳(CO2),φ/% | ≤ | 0.003 | |
一氧化碳(tan)(CO),φ/% | ≤ | 0.001 | |
水分(fen)(24000mL氣體),φ/% | ≤ | 0.005 |